院[201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推动学院网络辅助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重医大教【2008】34号文《关于全面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网络课程评价指标(http://e-learning.cqmu.edu.cn/eol/common/inform/message_content.jsp?nid=1215132012-10-16),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正式启动学院所承担的必修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适用对象: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首先实施网络辅助教学的课程是学院所承担的本科及七年制开设的必修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程。
二.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目标、要求
1.完成课程教学资源上网:教学资源是指每门课程必须完善的基本信息资料,具体内容参见重医大教【2008】34号附件。
2.教师可在教学中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与学生多种形式的教学互动与交流,以增强教学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3.顺利通过学校对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的合格验收,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学校网络辅助教学优秀课程的评比、考核。
4.逐步完善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形式,为今后学校全面实施网络教学奠定基础。
三. 学院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工作进度安排:
学院要求,在一年内,基本完成我院必修课程的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任务。具体实施进度:
1.本学期所承担的必修课程,应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教学资源的上网;下学期所承担的必修课程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教学资源的上网。
2.各教研室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本学期拟上网的辅助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11月中旬前,将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的实施计划(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教学资源上网的具体内容等)上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并经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再提交上网。
3.各教研室与2013年5月底前完成下学期拟上网的辅助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6月中旬前,将网络辅助教学课程的实施计划(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教学资源上网的具体内容等)上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并经学校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再提交上网。
四.学院课程网络辅助教学的职责划分
1.分管院长:负责学院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实施;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审核各单位网络课程计划和内容;检查验收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效果等
2.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课程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督促工作进度;安排专人进行网络管理与维护。
3.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所承担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网络辅助教学的具体实施;审核上网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教研活动等。
4.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负责本人承担课程的上网教学资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定课程网络辅助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教研室完成教学资源上网并开展网络辅助教学。
5、四门课程具体实施方案负责人员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阳珊)、《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杨媛媛)、《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谢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郑梓南、严春蓉)。
五.学院课程网络辅助教学的管理办法
1.专项经费投入:为确保网络辅助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学院对上网课程予以专项课题基金2000元/门的经费支持。
2.各教研室网络辅助教学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3.学院每学期将对本学期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建设进行评估考核,评选优秀网络辅助教学课程和教学资源,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 网络辅助教学意见
抄送: 教务处
重庆医科大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7日印发